2023年2月24日,中基协发布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及其配套指引,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托管人、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,明确负责信息报送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职责,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报送义务,加强信息报送质量复核,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、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因此,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制定《信息报送制度》,以符合新规的要求。本公众号推出一份格式文本,供读者参考。如需该文本,可在文末打赏任意金额,并将打赏截图发送给本公众号以索取文件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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